大洋新聞 時間: 2013-12-20來源: 信息時報
  據新華社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意見》指出,嚴禁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嚴禁藉機收斂錢財。
  《意見》指出,新中國成立以來,在老一輩黨和國家領導人的積極倡導下,在各級黨委和政府大力推動下,廣大黨員、幹部帶領群眾積極實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喪葬陋俗,樹立文明節儉辦喪事的新風尚,殯葬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
  但近年來,一些喪葬陋俗死灰復燃,封建迷信活動重新活躍,突出表現在:火葬區遺體火化率下滑、骨灰裝棺再葬問題突出,土葬改革區亂埋亂葬、濫占耕地現象嚴重,浪費了大量自然資源,破壞了生態環境;重殮厚葬之風盛行,盲目攀比、奢侈浪費現象滋生蔓延,加重了群眾負擔;少數黨員、幹部甚至個別領導幹部利用喪事活動大操大辦、藉機斂財,熱衷風水迷信,修建大墓豪華墓,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敗壞了社會風氣。這些現象亟需整治。
  《意見》要求,黨員、幹部應當帶頭文明治喪,簡辦喪事。要在殯儀館或合適場所集中辦理喪事活動,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權益,不得在居民區、城區街道、公共場所搭建靈棚。採用佩戴黑紗白花、播放哀樂、發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覺抵制迷信低俗活動。
  《意見》提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黨員、幹部去世後一般不成立治喪機構,不召開追悼會。舉行遺體送別儀式的,要嚴格控制規模,力求節約簡樸。對於逝者生前有喪事從簡願望或要求的,家屬、親友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
  《意見》強調,嚴禁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嚴禁藉機收斂錢財。
  《意見》要求
  黨員、幹部應當帶頭文明治喪,簡辦喪事
  ●要在殯儀館或合適場所集中辦理喪事活動,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權益,不得在居民區、城區街道、公共場所搭建靈棚。採用佩戴黑紗白花、播放哀樂、發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覺抵制迷信低俗活動。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黨員、幹部去世後一般不成立治喪機構,不召開追悼會。舉行遺體送別儀式的,要嚴格控制規模,力求節約簡樸。
  ●嚴禁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嚴禁藉機收斂錢財。
  黨員、幹部帶頭火葬和生態安葬
  ●在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區,黨員、幹部去世後必須實行火葬,不得將骨灰裝棺再葬,不得超標準建墓立碑。在暫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土葬改革區,黨員、幹部去世後遺體應當在公墓內集中安葬,不得亂埋亂葬。
  ●無論是在火葬區還是在土葬改革區,黨員、幹部都應當帶頭實行生態安葬,採取骨灰存放、樹葬、花葬、草坪葬等節地葬法,積极參与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墳頭。
  ●鼓勵黨員、幹部去世後捐獻器官或遺體。
  ●少數民族黨員、幹部去世後,尊重其民族習俗,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安葬。
  黨員、幹部應當帶頭文明祭奠、低碳祭掃
  ●主動採用敬獻鮮花、植樹綠化、踏青遙祭、經典誦讀等方式緬懷故人,弘揚慎終追遠等優秀傳統文化,不得在林區、景區等禁火區域焚燒紙錢、燃放鞭炮。
  ●積极參与社區公祭、集體共祭、網絡祭掃等現代追思活動,帶頭祭掃先烈,帶領群眾逐步從註重實地實物祭掃轉移到以精神傳承為主上來。
  黨員、幹部要積極主動宣傳殯葬改革
  ●加強對親屬、朋友和周圍群眾的教育引導,及時勸阻不良治喪行為,自覺抵制陳規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動,倡導文明新風。各級領導幹部要加強對直系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喪事活動的約束,積極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對不良傾向和苗頭性問題,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糾正,決不允許對違法違規殯葬行為聽之任之甚至包庇縱容。
    (原標題:黨員幹部去世一般不開追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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