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記者 馬岳君 見習記者 王志堂
  山西省公安廳近日公佈一批涉及民生的食品、農產品領域犯罪案件,案件涉及假羊肉、假酒銷售等多個領域。據悉,2013年以來,山西公安機關對食品、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各個環節的犯罪發起全面進攻,相繼破獲了一批案件,其中破獲食品類犯罪案件53起,抓獲嫌疑人92人,打掉8個犯罪團夥,搗毀黑窩點32處。
  中毒羊被加工後銷售
  2013年2月17日,晉中市榆次區莊子鄉井峪村養羊戶劉某放羊時,其所放的99只羊中24只誤食一果園內為防止羊啃樹而投放的農藥後中毒。劉某將其中一隻出現中毒癥狀認為死亡的羊棄於一枯井。之後,劉某分兩批將23只出現中毒癥狀的羊出售,其中8只羊銷售給張某等5人;另15只羊銷售給趙某等2人。2013年2月19日榆次區公安分局對犯罪嫌疑人郝某以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對犯罪嫌疑人劉某等8人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予以刑事拘留,中毒的24只羊全部追回,未流入食品市場。
  非法加工銷售假酒
  2013年1月29日,長治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市場派出所會同工商部門在該市天晚集某廠房內成功搗毀一個涉嫌銷售假酒窩點,當場抓獲涉嫌銷售偽劣商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6歲),查扣假冒汾酒系列25個品種、438箱,假冒五糧液15箱,價值約82萬餘元。
  鴨肉冒充“羊肉”制捲銷往飯店
  2013年5月8日,汾陽市公安局在檢查中,發現位於汾陽市西河鄉馮家莊村外一廢棄塗料廠內有一加工偽劣肉製品的黑窩點。民警在現場發現了大量鴨子肉和小肥羊包裝食品袋,並將正在加工“羊肉捲”的王某等四人控制。
  經審訊,王某等4人交代了從2009年底至今,用鴨子肉加工成“羊肉捲”大量銷售至各飯店的犯罪事實。後該局又順線深挖,查處了10名經銷偽劣肉製品的飯店經營者。
  偽造質檢報告銷售假羊肉
  2013年6月,忻州市公安局在工作中獲取一條重要線索,該市代縣名城超市銷售的“綠野佳美250g羔羊肉”有制假嫌疑,經過近3個月的緊張工作,抓獲5名犯罪嫌疑人,查明涉案金額達400餘萬元,破獲一起跨省的生產、銷售偽劣肉製品案。
  2012年6月,河北綠野農牧業開發有限公司經理劉某某在太原找劉某讓其經銷該公司生產的“綠野佳美250g羔羊肉”,並默認讓劉某使用綠野佳美商標,同時劉某某又讓其連襟袁某常駐太原,充當其在太原市的經銷商,為其經營鴨肉捲和鴨肉混合捲。劉某為增加下層經銷商的信任度,偽造河北省隆堯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質檢報告,自行設計商標,劉某某又為其提供動檢標識萬餘枚。自2012年10月開始劉某通過袁某從綠野公司購進鴨肉捲和鴨肉混合捲累計4000公斤。劉某在其太原市晉源區租住的房內將鴨肉捲刨成片包裝、張貼商標及動檢標誌後,以羔羊肉銷往忻州、呂梁兩個經銷商以及太原市晉源區兩個火鍋店。劉某等3人已被刑事拘留。
  使用雙氧水泡制山椒鳳爪
  2013年7月9日,原平市公安局在市質檢部門的大力配合下,經過一個月的摸排調查,破獲了一起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蔡某(男,37歲,浙江蒼南縣靈溪鎮前蔡村人)。
  6月7日,原平市公安局民警聯合原平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該市大林鄉德溢香食品廠檢查時,發現該廠一廠房內存放有大量雙氧水(過氧化氫),懷疑該廠違規使用雙氧水製造食品,隨即對該廠生產的山椒鳳爪1700餘箱進行了查封並送質檢部門進行鑒定。
  經查:自2010年蔡某擔任原平市大林鄉德溢香食品廠安全生產負責人以來,在明知化工物質雙氧水(過氧化氫)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但在生產過程中,仍違規使用經雙氧水消毒的塑料桶泡制雞爪。在其經營期間,共向西安、成都等地銷售12000多件,涉案金額高達100餘萬元。
  辣椒面中非法添加羅丹明B
  2013年7月29日,朔州市公安局接到朔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通報,稱該局在山陰縣某食堂發現食用的辣椒面內添加非食品添加劑羅丹明B。8月14日,民警經過8個小時的守候,將前來送辣椒面的犯罪嫌疑人洪某(男,40歲,朔州市應縣南河種鎮北河種村人)抓獲。
  經審訊,洪某交待了其銷售的辣椒面是從應縣南泉鄉西賈莊村村民章某家中購買的。專案組民警立即趕往西賈莊村將家庭式加工辣椒面的黑窩點犯罪嫌疑人章某(男,39歲,朔州市應縣南泉鄉西賈莊村人)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章某交待,自2010年開始在自家院內開始加工辣椒面、辣椒片,為追求經濟利益,在辣椒上噴添加劑進行染色加工成辣椒面、辣椒片,然後將辣椒面、辣椒片銷售到應縣、山陰、懷仁等地。目前,犯罪嫌疑人章某、洪某已被刑事拘留。
  非法使用添加劑生產毒豆芽
  2013年8月2日,朔州市山陰縣公安局在工作中掌握一條重要線索:山陰縣蘭家窯村人蘭某涉嫌生產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8月23日晨7時許,專案組民警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蘭某,當場繳獲准備出售的成品和半成品有毒有害豆芽500餘斤以及用於生產有毒、有害豆芽的“優質無根豆芽素”、“防菌劑”等物品。
  經查,犯罪嫌疑人蘭某(男,54歲,山陰縣人)購買“無根豆芽素”(6-苄基腺嘌呤,國家質檢總局2011年第156號公告嚴禁作為食品添加劑)等藥劑後,用於製作生產、銷售豆芽。從2012年至今,其在明知添加“無根豆芽素”的豆芽對人體有害的情況下,仍銷售添加“無根豆芽素”的豆芽共約8千餘斤。
  淘寶網上銷售假酒
  2013年8月20日,晉城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在城區鐘家莊辦事處回軍村一民房內將涉嫌銷售假酒的犯罪嫌疑人韓某抓獲,當場查獲假汾酒1207瓶、假五糧液29瓶、假貴州茅臺16瓶、假國窖1573酒6瓶,以及中華、玉溪、黃鶴樓、芙蓉王等假煙66.8條,總計價值約20萬元。
  經查,犯罪嫌疑人韓某(男,25歲,河南省永城市人)分別於2011月6月、2013年3月在淘寶網上註冊了“山西杏花村汾酒總代理”、“山西汾酒電子商務”兩個店鋪,並從一呂梁人手中購買假汾酒在網上銷售,累計從中獲利10萬餘元。目前,韓某因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已被該局依法刑事拘留。
  假冒註冊商標銷售假種子
  2013年4月12日,太原市公安局民警在山西神力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種苗分公司租賃的一民房內發現尚未銷售的“先玉335”玉米種子128袋(每袋8800粒),經山東登海先鋒種業有限公司(“先玉335”玉米種子生產廠家)鑒定,該128袋“先玉335”玉米種子是假冒其註冊商標的商品。當日民警將楊某(男,45歲,山西神力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種苗分公司門市部負責人)等人傳喚回公安機關進行訊問。
  經查,2012年2月以來,楊某向馬某以低價購得假冒“先玉335”玉米種子併進行銷售,銷售額達9.6萬餘元。4月13日,犯罪嫌疑人楊某因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太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偽劣農藥致板藍根苗大面積死亡
  2013年8月,忻州市岢嵐縣公安局接到高家會鄉店坪村多戶村民報警稱:其從忻州市綠榮科貿中心購買的專用除草劑導致種植的板藍根苗大面積死亡。
  接警後,民警立即前往現場進行調查,並提取樣品送往山西省化肥農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進行鑒定,鑒定結果證實此類農藥屬偽劣農藥。經評估,店坪村30戶農民種植的96畝板藍根苗死亡,損失約20萬元。
  經查,忻州市綠榮科貿中心(法人劉某)銷售的該批偽劣農藥是從青島地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購得。辦案民警幾赴忻州、太原、青島、鄭州等地,經過三個月的努力工作終於查明瞭案情,於2013年11月14日、15日先後將犯罪嫌疑人劉某(男,42歲)、王某(男,32歲)抓獲。  (原標題:山西警方發佈2013年十大食品農產品領域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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